招标编号:XWG2015-007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炼化分公司加氢精制装置改造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管件按下述要求内容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概况
(一)项目名称: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炼化分公司加氢精制装置改造项目
(二)招 标 人: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深圳京圳建设监理公司
(四)招标内容:
货物名称 |
数量 |
计划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管件 |
一批 |
投标人自行报最短交货期 |
北方华锦炼化分公司加氢精制装置改造项目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
(五)供货范围、工作范围及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及其它要求。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
(二)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三)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四)近3年具有相同或高于本次招标规模3处以上供货业绩合同;
(五)最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六)没有处于被国家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且经营信誉良好、财务状况良好;
(七)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八)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和购买
(一)发售时间、地点和招标文件价格:
1.发售时间: 2015 年2月16日至 2015 年2月26日
上午8:00至12:00 下午13:00至17:00
2.发售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红旗大街陆港物流园B区五号楼15号(华锦2号门西)
3.招标文件价格:人民币 500元/套,招标文件自愿购买,售后不退。
4.本次招标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二)招标文件购买:
满足以上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须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上述第二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一)~(四)款原件前来购买招标文件,否则不予发售。
注:购买招标文件前到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招标处进行报名登记。
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开标时间、地点、投标保证金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开标时间:2015年3月10日上午9:00
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辽宁盘锦市华锦宾馆2楼会议室
3.投标保证金数额:15000元 大写:壹万伍仟圆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将不进入详细评审阶段,本次投标活动结束。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二)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标准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基准价格下浮20%计取。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闫斌、高鹏 联系电话: 0427-5855950、5856022
地 址: 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红旗大街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京圳建设监理公司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红旗大街陆港物流园B区五号楼15号(华锦2号门西)
联 系 人:高志超、刘畅、李欣妍 联系电话:0427-2357993、994
电子邮箱:gzc194777@126.com
二○一五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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