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WG2015-002
致(投标人名称):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废硫酸铵浆液公开出售已经确定,现具备销售条件,欢迎有具备本公告要求资质能力的企业、及其它法人组织参加。
一、招标项目的概况
(一)项目名称: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废硫酸铵浆液公开出售
(二)招 标 人: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深圳京圳建设监理公司
(四)招标内容:
化学品名称 |
数量 |
销售期 |
提货地点及方式 |
废硫酸铵浆液 |
约6000吨/年 |
2015年1月至12月 |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总公司指定地点,运输和手续办理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2本次招标出售的化学品,如属于危险化学品名录范围内的产品,购买人在购买前应自行查询是否具有相关资格,否则因不具有相关资格条件而带来的法律后果由购买人自行承担;
2.3购买人需到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进行资格确认;
2.4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2.5没有处于被国家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且经营信誉良好、财务状况良好;
2.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中同时竞标;
2.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和购买
(一)发售时间、地点和招标文件价格:
1.发售时间: 2015 年1月7日至 2015 年 1 月11日
上午8:00至12:00 下午13:00至17:00
2.发售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红旗大街陆港物流园B区五号楼15号(华锦2号门西)
3.招标文件价格:人民币 100 元/套,招标文件自愿购买,售后不退。
4.本次招标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二)招标文件购买:
满足以上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须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上述第二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2.1~2.2款原件到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进行资格确认后再到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否则不予发售。
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开标时间、地点、投标保证金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开标时间:2015年 1 月27日上午9:00
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红旗大街陆港物流园B区五号楼15号(华锦2号门西)
3.投标保证金数额:壹万元整 ,小写:10000元
注: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扣除招标代理服务费后将转至招标人的安全环保部,作为履约保证金。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将不进入详细评审阶段,本次投标活动结束。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二)招标代理服务费1000元人民币,由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计入投标报价,该费用从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中扣除,余额返还。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付云峰 联系电话: 0427-3951320
地 址: 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红旗大街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京圳建设监理公司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红旗大街陆港物流园B区五号楼15号(华锦2号门西)
联 系 人:高志超、李欣妍、韦侠 联系电话:0427-2357993、2357994
电子邮箱:gzc194777@126.com
二○一五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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